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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
2020-03-18 10:40:00

院属各单位:

目前全国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,也是农业科研生产春耕备耕重要时期。随着春季的到来,风干物燥,是火灾高发的季节,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,更要做好春季防火工作。

一、加强管理,统一思想。

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我院下发的《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》《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》《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用火用电等安全管理制度》(辽农院发﹝2019﹞15号文件),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的重点和要害部位,制定本单位内部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,切实把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抓细、抓实、抓好。

二、广泛宣传,提高认识。

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,抓好春季和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,充分利用标语、宣传车、微信、短信等各种方式进行春季防火宣传,增强职工和群众的防火意识;要积极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,对重点、要害部位要加强巡视和检查,深入田间地头扎实地做好春季防火工作;通过网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,增强职工安全防火意识。

三、突出重点,消除隐患。

春季风大,各单位不要在试验地焚烧秸秆,特别是林场、苗圃及大棚区域,要严格防控,避免发生火灾事故。要保证各类消防通道的畅通,及时清除楼道和库房周边的杂物,严禁职工在库房、作业室等公共场所吸烟或给电动车充电。加强对电器设备的检查与维护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

四、坚守岗位,做好防控。

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,我们要坚守岗位,按照各单位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防火工作方案,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防火工作,为我院科技发展做出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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