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全院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
2020-05-19 17:39:00
院属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辽宁省安委会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指示精神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定于2020年5月19日至22日在全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做好自检自查,认真落实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。
一、加强领导,全面排查,整改安全隐患,决不能走过场。对危险品存放情况、安全警示牌标识情况、工作区域的车辆管理、职工作业中安全防护、用电用火情况等全面进行排查,对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。
二、加强实验室的管理,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制度。实验室化学剧毒药品要规范化管理,做完实验后将药品放回柜内妥善保管,化验人员不能随手摆放在操作台上。
三、消防安全方面,坚持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的方针。要保证各类消防通道的畅通,及时清除楼道和库房周边的杂物,严禁职工在库房、作业室等公共场所吸烟或给电动车充电。加强对电器设备线路的检查与维护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
四、利用网络等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,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。通过这次安全隐患排查,最终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安全保卫部
2020年5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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